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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别人多做一点,我三次加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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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6年7月,大学毕业后,我就进入了这家跨国公司的中国分公司工作。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,作为一个职场新人,我多次受到分公司总经理比尔的表扬,并获得了3次加薪。

  2007年1月的一天下午,我们生产部接到业务部转交的一份元器件订单,客户的字迹很潦草,订单上料号的数字既像2又像7,接到订单时,偏偏和客户联系的业务员外出,手机关机,一时无法联络,同事阿华便按照料号2下了单。我心里隐隐觉得不妥,建议阿华联系上业务员再决定,万一出错,不仅延误供货,也损害公司的信誉。阿华不以为然地说:“这个客户不是头一次要货,每次要的都是料号2,不会错的!”

  整个下午,我心里都在犯嘀咕,万一客户要的货是料号7怎么办?为保险起见,我留在办公室里,一遍遍地打业务员的手机,可惜一直无法接通。一直到下班,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了,我买了份盒饭,接着打他的手机。联系上业务员时,已经是晚上8点了,原来他手机没电了,刚刚充好电。我向他仔细询问后,得知客户果然要订料号7的元器件。我马上给车间主任家里打电话,请他立刻来单位,取消了下午的订单,并重新出单。

  我将此事记录在工作报告上,并在公司例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:我觉得,不能图一时省事而自以为是,因为一旦失误,可能要付出双倍甚至更多的努力进行补救。我对这次的事情进行了简略的分析,避免下次有人犯同样的错误。比尔很欣赏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,当众表扬了我。随后,我得到每月500元人民币的加薪。

  后来,我被调到公司业务部工作。在公司的业务往来中,我们平时接触最多的是欧洲客户和美国客户,但偶尔也会碰到日本供应商。刚开始工作的时候,在与日本供应商打过两次交道后,我就下定决心,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日语。当公司里的同龄人都在享受花前月下的浪漫生活时,我却捧着书本读着拗口的日语。很多同事知道后,都说没必要,但我想,与其寄希望于对方蹩脚的英语,倒不如花些时间学好日语,这样沟通起来会更便利;何况艺不压身,学好日语,总有用武之地。

  2007年5月的一天,美籍同事约翰向索尼公司询问一种元器件的价格,对方死咬着1美元的报价不愿松口,按这个价格订货,即使生意成交,公司也没有利润空间。可约翰只会说英语,偏偏对方的英语水平不高,无法明白他的意思,约翰急得满头大汗。我心里有点紧张,琢磨着是否该上前“一显身手”。眼看着约翰越来越焦急,我不再犹豫,走过去,接过话筒,用不太流利的日语跟索尼的销售人员谈价格,10分钟后,对方终于让步。尽管只是7美分的降价,却给公司带来不小的利润。

  比尔知道这件事后,与我详谈一次,肯定了我主动学习的精神。他说:“我知道,你们中国有句老话叫‘不需扬鞭自奋蹄’,还有一句是‘要想马儿跑,就得马儿多吃草’,好马是应该得到奖励的!”于是,他在当月又给我增加了500元的薪水。

  2007年8月18日是公司成立5周年的日子,公司举办了一台晚会,会上有一个小型的英语演讲比赛。对这次比赛,同事们大都不以为意。公司里美国同事多,在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上,我不如他们,因此,我用两个晚上时间精心准备了一份演讲稿,并且背得滚瓜烂熟。晚会当天,我站在台上口若悬河地演讲,台下掌声雷动。晚会结束后,比尔忽然问我是否愿意作为交换员工,到美国工作半年。我高兴坏了,因为按理说,像我这样刚工作1年多的员工,是不能交换到美国工作的,这样的“待遇”在公司算是史无前例。

  我仔细想想,觉得自己虽然在演讲比赛上表现不错,但仅凭这点,似乎还不足以让公司破例,于是忍不住问比尔为何对我如此“照顾”。比尔微笑着说,我相信,一个连不甚重要的比赛都细心准备的员工,对待任何工作,一定都会细心准备,这样的人是可塑之才,公司当然要好好培养。

  2008年2月,我从美国回来,再次获得1000元的加薪。

  回首自己的职场经历,其实我并没有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工作,只不过每次都比别人多做一点而已:多一点认真,多一点主动,多一点准备。然而,就是这些“多一点”,不但让我获得了丰厚的薪水,而且在职业生涯中抢占了先机。

作者:北京 李 恒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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