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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以民生代替民主

作者:杨继绳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12日

 

各位朋友:
      你们好!当今,民生可能是媒体上出现得较多的一个词。这是政府十分重视民生。这当然是好事。但是政府不可能包揽民生。改善民生,还得靠民众自己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还得靠提高民众与强势群体的博弈能力。这就涉及民生与民主的关系。
  没有民主,政府改善民生的良好愿望可能会造成相反的效果。我们的老一辈革命家不能说没有良好的愿望,他们舍生忘死,流血奋斗,最终建立了一个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高度集中的制度,并想通过行政权力来改善民生。但是,他们努力的结果怎么样呢?1978年,全国农民每人年平均从集体分配到的收入仅有74.67元,其中两亿农民的年平均收入低于50元。有1.12亿人每天能挣到一角一分钱,1.9亿人每天能挣一角三分钱,有2.7亿人每天能挣一角四分钱。相当多的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不仅挣不到钱,还倒欠生产队的钱。1983年,我采访了一位三十年代从大别山参加革命的老干部,他说,1979年,他回老家看了看,没想到,比他参加革命时还穷。简而言之,没有民主,就没有民生。1958至1961年的中国发生了大饥荒,饿死人数以千万计。现在都公认这场悲剧的原因是“人祸”。说得确切一点应当是制度之祸,即没有民主造成的灾祸。造成大饥荒的重大政策失误是压制不同意见的结果。出现重大政策失误长期得不到纠正,也是因为打击了持不同意见的人。包括彭德怀在内的数百万名干部,因为指出了政策中的问题,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,这样才使得饿死人的错误政策持续了三年之久。更重要的是,在缺乏民主的制度下,政府垄断了一切生产资源和生活资源,垄断了一切生产条件,出现灾难以后,普通百姓没有自救能力,只能坐以待毙。
  所幸的是,通过改革开放,使中国人极度贫困甚至饿死的经济制度得到了改变。最近两年,国家加大民生方面的投入,这当然是出于良好的愿望。但是,政府的民生投入大多是靠行政手段、行政机构实施的。在民意表达、利益诉求的渠道不畅通、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的制度环境下,民生投入一部分会挪用到非民生方面,一部分会进入各级官员的私囊。民生投入只有在最广泛的公共参与和严格的民主监督下,才能够让民众真正受惠。回想1998年开始的、实行了五年的积极财政政策。这一政策对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起了重要作用,但其消极效果不能忘记:政府投资对GDP的拉动效应日益降低;政府投资的增加没有带动民间投资的增长;内需没有真正启动起来;大批投资装进了个人的口袋。当时国家计委对427个重点国债项目稽查,共查出挤占建设资金的项目100多个,违规招投标项目107个,存在质量隐患的项目85个。“问题项目”比例之高令人震惊。“问题项目”造就了大批贪官。当时全国有十多个省市的交通厅、公路局长因贪污受贿进了牢房。今天的腐败情况比那时更严重,这一轮政府的财政扩张会不会造成更多的贪污犯呢?
  没有民主,社会财富的分配就不可能顾及民生,这个问题在财政预算方面最为明显。预算民主是现代国家通行的民主原则。所谓预算民主,至少包括以下方面:第一,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政府拥有对预算的控制权;第二,政府的一切财政收支行为必须公开透明,完全置于广大群众或人民代表大会的控制、监督之下;第三,人民代表必须是人民选举出来的,要代表纳税人的意愿;第四,政府向人代会提供的预算报告必须准确、细致、完整,不允许有预算之外的公共开支。显然,我们是没有预算民主的。由于缺乏预算民主,我们各级政府花钱是很随便的。财政预算过多用于政府公务消费和政府的形象工程。很多县政府的办公楼比美国总统办公的白宫还要豪华气派。为官员服务的楼馆所越来越奢侈,越来越讲究。公费出国旅游、公费吃喝玩乐的现象非常普遍。国家行政管理费支出现了极不合理的增长,而民生投入相对很少。
民生不是靠政府施舍能够改善的,最根本的还是要为老百姓提供争取更好生存的制度环境。最好的制度环境就是民主。当然还有法治。法治和民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。民主,是公民的政治权利;民生,是公民的经济权利。作为公民,这两种权利都不可缺少。首先有政治权利,才有可能得到依靠自身力量改善生活的权利。没有政治权利的社会成员只不过是匍匐在权力阶梯上的“臣民”。“臣民”既不能参与经济决策,也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,不管政策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,他只能顺从。“臣民”不可能有像样的“民生”。改善民生和发展民主,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,民生不可缺,民主更不可缺。在着力改善民生的时候,要着力推进民主制度的建设。民生和民主不能分割,千万不能以民生代替民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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